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53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国发[2007]31号)要求,落实好2008年度能繁母猪每头补助100元和每头后备母牛一次性补贴500元的政策,按照江苏省农林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能繁母猪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苏农牧[2008]10号)和《关于做好落实奶牛后备母牛补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08]73号、苏财农[2008]117号)精神,新沂市林牧业局将于近期部署全市能繁母猪调查统计和奶牛后备母牛普查工作,希望广大农户积极予以配合,并认真浏览省农林厅、财政厅下发的两份文件(内容附后)。
附件:1、关于做好全省能繁母猪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苏农牧[2008]10号)
2、关于做好落实奶牛后备母牛补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08]73号、苏财农[2008]117号)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